自主招生目前進入火熱的報名階段,但上周華工公布的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實施辦法卻讓人大跌眼鏡。據報道,該辦法對學生的報名資格作了較為嚴格的限定:如果是省級重點中學,則學生高中階段綜合排名需達到年級前20%;如是市級重點中學,則成績需排名前5%;如是縣級重點中學,則成績需排名前2%。
華工這種“嫌貧愛富”的做法,本以為是孤例,一番查證之后,北京理工大學、南開大學等高校在自主招生的申請條件一欄也有類似的規(guī)定。相比之下,另一些高校對成績限制的表述則顯得較為“含蓄”,如中山大學A類資格的條件是“具有優(yōu)異的學習能力,德智體全面發(fā)展,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”。
華工的這個規(guī)定,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歧視。非重點中學的學生會責疑,自己參加自主招生的選擇權怎么“被否決”了呢?重點中學的學生也可能存疑,報考資格來自排名的依據何在?雖然華工招辦解釋說,這個排名只是一個參考。既然參考,那又何必大張旗鼓寫入實施辦法。這條有失公平的規(guī)定很容易讓人產生聯(lián)想,它與“乙肝不得報考”之類的報考條件在性質上并無二致,也與招聘會上“招男不招女”、“身高不低于1.7米”、“要有本地戶口”之類的就業(yè)歧視如出一轍。
自主招生作為一種參與面越來越大的考試,在制定招生政策時理應考慮一定的普適性,設置太多的門檻,把絕大多數考生排除在外,既與自主招生選擇偏才、怪才的初衷相去甚遠,也無益于創(chuàng)新人才的培養(yǎng)。只會陷入越來越激烈的生源“掐尖”戰(zhàn)中,現在,華工的上述規(guī)定就是優(yōu)質生源搶奪戰(zhàn)的最好注腳,與選拔創(chuàng)新人才無關,更與素質教育背離,而它對中小學產生的倒推影響更是不利。
自主招生當前還不完善,但不能異化為“偽自主招生”。中國農業(yè)大學校長柯炳生在學校官方網站發(fā)表文章《關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幾點認識》,矛頭就直指目前自主招生考試存在的諸多弊端,認為當前自主招生的實際效果與期望之間有不少偏差。知名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為,柯校長所批評的自主招生是“偽自主招生”,并非真正的自主招生。
應該承認的是,自主招生制度在社會關注和輿論推動下,正在逐步改善。表現之一是今年“北約”、“華約”等自主招生聯(lián)盟相繼調整聯(lián)考時間,避免了“撞車”現象發(fā)生。類似的改革還要深化,其中就包括上述的不合理的報考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