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試目的
音樂技能課是音樂專業(yè)自學考生所必須掌握的核心業(yè)務技能,也是從事中小學音樂教師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礎業(yè)務素質。通過學習、考核,檢驗學生對聲樂、鍵盤、伴奏能力等課程的學習情況和技能、技巧方面的掌握程度,促進學生進一步提高專業(yè)水平,為今后更好的從事中小學音樂教師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。
二、考試內容
1、聲樂(二)
此課程是本專業(yè)重要基礎課。除在專業(yè)理論知識和技能技巧上較第(一)部分適當加深外,還要求應考者能夠較為準確地理解和演唱不同類型的歌曲。
2、鍵盤
此課程是本專業(yè)重要基礎課。要求應考者掌握正確的彈奏方法和基本技能,提高音樂修養(yǎng)。初步熟悉不同類型的鋼琴作品,程度為車爾尼練習曲299的后半部分。
3、伴奏
此課程為技能課考試,要求應考者具有對一定樂曲的即興伴奏能力,以及一般歌曲正式伴奏譜的彈奏能力。
4、計算機應用基礎(由遠程與繼續(xù)教育學院統(tǒng)一安排考試)
三、考試要求
1、聲樂(二)
此課程采取面試形式考試,由考評組老師進行伴奏,應考者自選演唱1-2首聲樂作品,自帶歌譜。
2、鍵盤
此課程采取面試形式考試,應考者應自選1—2首鋼琴作品進行現(xiàn)場彈奏。
3、伴奏
此課程采取面試形式考試,要求應考者在考評組提供考題內,選取1-2首曲目,現(xiàn)場進行演奏。
四、考試方法
1、聲樂考試根據(jù)應考者的歌唱能力、整體表現(xiàn)能力以及歌曲難度幾個方面評分,采用應考者自報考試曲目,并邀請考評組教師進行現(xiàn)場伴奏,滿分為100分。
2、鍵盤考試要求應考者自選1—2首鋼琴曲目進行彈奏,考評組依據(jù)樂曲難度、演奏技巧、表現(xiàn)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分,滿分為100分。
3、伴奏考試要求應考者考在考評組提供的曲目中挑選1-2首曲目進行現(xiàn)場演奏。采用抽號考試的方法,考生進入考場后,先到考務人員處抽取試題號,根據(jù)所抽試題號碼,考務人員將相應試題遞給考生,考生可將拿到的考題熟悉1-2分鐘,即可開始即興演奏,滿分為100分
4、要求每位應考者進入考場后,按科目順序進行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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